浙江省丽水市2023年6月公开招聘67名国有企业储备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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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发布时间:2023-06-07
  • 截止日期:2023-06-25
  •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 所属省份:
    浙江
    工作地点:
    丽水
  • 报名方式:
    网上系统
    栏目分类:
    企业招聘,浙江机关事业
  • 需求学科(供参考):
    详见正文
公告详情

为深入落实双招双引战略举措,加强全市国有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决定开展2023年丽水市国有企业储备人才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采取市县联动,共招聘67人,具体详见《丽水市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储备人才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

2023年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含20212022年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政治立场坚定,综合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刑事处罚;

3.2023930前取得学历学位,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需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年龄25周岁以下(1997630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放宽至28周岁以下(1994630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放宽至30周岁以下(1992630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丽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丽水市国资委)组织实施,按公开报名、综合比选、资格复审、综合测评、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

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网站:https//jinshuju.net/f/ngmD7m;报名信息查询网址:https//jinshuju.net/f/ngmD7m/s/IYGIIT),报名时间自20236198306251200。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有关信息,身份证号须与考试使用的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确定一个子岗位。报考人员对提交的一切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考生可通过报名查询网址查看自己填报的信息及资格审核情况。

招聘计划数与符合报考条件人数不足13的岗位,招聘计划是否核减或取消,由丽水市国资委研究决定。

报名时需视情上传相关材料电子版:

1.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有关材料;

3.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或学校盖章的专业、学历学位学习证明;

4.中共党员证明材料(所在党组织加盖公章的证明);

5.学生干部证明材料(所在学校、院系等加盖公章的证明或聘书);

6.综合表现材料,如荣誉证书、专业技术或职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

7.20212022年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供未缴纳社保证明(社保就业机构开具)。

未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无相关情况。

(二)综合比选

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结合毕业院校、学历学位、政治面貌、综合表现情况等综合比选,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的13确定入围综合测评人员名单。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结合实际工作视情开展,资格复审未通过的取消综合测评资格,空缺名额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比选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四)综合测评

综合测评采用先结构化面试、再面谈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

综合测评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须携带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入围综合测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放弃资格的,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比选成绩从高到低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的,视作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五)体检、考察

根据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到低,按子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入围人员。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按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拟聘用对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后放弃的,不再递补。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子岗位拟聘用人数未达到招聘计划数的,由招聘单位与同岗位综合测评合格但未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考生进行双向选择,原则上按照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入围人员,经公示后聘用。双向选择人员经体检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后放弃的不再递补。

五、相关政策

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与相关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市国资委和市财政局出资企业、各县(市、区)国有企业储备人才按规定享受当地人才津贴、就业补贴和租(购)房补贴等人才政策,具体可电话咨询。薪酬标准分别如下:

市国资委和市财政局出资企业、莲都区、龙泉市、青田县:博士研究生年薪30万元左右、硕士研究生15万元左右、本科毕业生12万元左右;

云和县:博士研究生年薪20万元左右、硕士研究生12万元左右、本科毕业生11万元左右;

庆元县:博士研究生年薪30万元左右、硕士研究生16万元左右、本科毕业生13万元左右;

缙云县:博士研究生年薪25万元左右、硕士研究生12万元左右、本科毕业生10万元左右;

遂昌县:11万元左右;

松阳县:博士研究生年薪20万元左右、硕士研究生13万元左右、本科毕业生11万元左右;

景宁县:博士研究生年薪30万元左右、硕士研究生15万元左右、本科毕业生12万元左右。

六、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2.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在丽水市国资委网站公布(网址:http//gzw.lishui.gov.cn/),供报考人员查询和社会监督,请报考人员自行留意,并保持通讯畅通。

咨询电话:

丽水市国资委:0578-2091710

丽水市财政局:0578-2669007

莲都区国资办:0578-2162706

龙泉市国资办:0578-7760639

青田县国资办:0578-6832900

云和县国资办:0578-5513293

庆元县国资办:0578-6019122

缙云县国资办:0578-3312167

遂昌县国资办:0578-8521902

松阳县国资办:0578-8811965

景宁县国资办:0578-5019093

监督电话:丽水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0578-2090762

本公告由丽水市国资委负责解释。

附件:丽水市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储备人才计划表.xlsx

丽水市国资委

丽水市财政局

莲都区国资办

龙泉市国资办

青田县国资办

云和县国资办

庆元县国资办

缙云县国资办

遂昌县国资办

松阳县国资办

景宁县国资办

202362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gzw.lishui.gov.cn/art/2023/6/2/art_1229215773_587248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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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