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兴安县人民法院2023年8月招聘1名速录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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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发布时间:2023-08-01
  • 截止日期:2023-08-03
  • 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
  • 所属省份:
    广西
    工作地点:
    桂林
  • 报名方式:
    电子邮件
    栏目分类:
    政府与事业单位,广西机关事业
  • 需求学科(供参考):
    详见正文
公告详情

因审判工作需要,兴安县人民法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速录员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速录员岗位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2.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财务、会计、法学类专业优先;

3.身体健康,体貌端正,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31日至2005年7月31日期间出生),条件优秀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4.熟练掌握计算机记录技能;

5.工作积极肯干,勤恳踏实,具有团队协作和吃苦耐劳精神,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2023年8月1日至8月3日止。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登录兴安县人民法院官网(https://glxafy.gxcourt.gov.cn/index.shtml)下载《兴安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按照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将报名表及个人优秀作品发送至xaxfyzgk2010@163.com。本次报考不接受电话的方式报名。

3.报名地点:兴安县人民法院政治部(电话:0773-6217270)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人员;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曾被劳动教养的人员;

(3)曾受过治安处罚的人员;受过行政、党纪处分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失信人员;

(6)在读学生。

(二)资格审查、测试及面试

由兴安县人民法院组织人员对报名参加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择优通知参加测试、面试。参加测试和面试者请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相关法律资格证书、荣誉证书、技能证书等;

4.近期一寸免冠蓝底正面标准彩色照片4张。

报名者提交的有关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不符合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或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核和体检

1.确定考核人选。根据测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

2.考核。考核由兴安县人民法院负责。主要通过查阅报考者个人档案等政审方式进行。

3.体检。经考试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若有人放弃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按考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和体检机构另行通知。

四、薪酬待遇

1.新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被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聘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聘用合同期满后,视岗位工作需要,可续签。

3.根据岗位性质不同,协商确定被聘用人员的福利待遇。被聘用人员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不得违反有关法律规定。

五、其他

1.本公告由兴安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2.联系电话:0773-6217270。

兴安县人民法院

2023年7月31日

附件下载:兴安县人民法院招录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f2wLbwX2uKXZgOMXulUP7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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