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册亨县人民法院2023年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考试或技能测试、加分、面试、体检、组织审查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聘用岗位、职责、人数及管理
招聘书记员4名,岗位职责:一是负责协助法官、法官助理开展审判辅助工作,具体负责收接材料、信息录入、扫描、庭前证据交换、庭前准备、案件记录、法律文书送达、卷宗材料管理、装订、归档等工作;二是在法官、法官助理的指导下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和解等工作;三是完成院、庭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招聘对象及加分条件
(一)聘用对象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和政法工作,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安排,爱岗敬业、能吃苦耐劳;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4.年龄:18周岁(
5.限本县户籍或本县常住人口(常住人口为在本地居住半年以上)。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
1.曾因犯罪被判处刑罚的;
2.曾因不能胜任工作、工作失职等原因被本院予以辞退的;
3.曾因在公务员招录、应聘企事业单位工作中弄虚作假的;
4.为取得报名资格伪造有关证件、隐瞒有关事实、编造有关信息的;
5.应聘人员被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或其他有关单位纳入失信名单的;
6.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情形。
(三)加分条件
1.退役军人加5分;
2.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证考试加5分。
加分在报名时一并进行,考生须在报名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分数计算在笔试成绩上。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报名时,考生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考生填写报名登记表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由考生自行负责;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录取资格。《报名表》纸质版领取地点:册亨县人民法院政治部(4楼),《报名表》下载网址:http://ceheng.guizhoucourt.cn。
报名时,由现场工作人员对考生提供的相关证件、佐证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后收取复印件;不符合报名条件和招聘要求的不予报名登记;符合加分条件的,予以现场确认。
2.报名地点:册亨县人民法院政治部(4楼)。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其他身份证明;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第一学历或最高学历);
(3)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相关技术专业证明;
(4)在岗人员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5)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6)其他加分印证材料及复印件。
(二)考试内容(成绩占50%)
1.书记员参加计算机速录测试等。
2.审判管理办公室书记员参加计算机理论知识测试等。
3.测试时间:
(三)面试(成绩占50%)
采取问题答辩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按招聘人数1:3
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四)体检
费用自理,体检标准、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可以依次递补。
(五)政审
考察政审对象为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考察政审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及学历、户籍情况等。如有政审不合格的,可以依次递补。
(六)录用及辞职辞退
1.经政审合格后,签订试用合同、聘用合同。
2.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予以辞退;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合同期内若发现不能胜任工作,或违反本院工作纪律、规章制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等违纪违法行为的,予以辞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为使我院审判执行等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审判辅助人员相对稳定,合同签订后,聘用人员不得辞职,若考取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可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4.因单位裁员或因工作性质需要,不再设立该聘用岗位的,或因其他不可抗力需要取消该岗位又无其他岗位可安置的,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每月工资3000元(含五险)。
本次录用职位为全职人员,不允许兼职其他工作岗位。
本招聘简章的解释权归册亨县人民法院。
咨询电话:0859-3660615
册亨县人民法院
附件:附件1:册亨县人民法院聘用人员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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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ceheng.guizhoucourt.gov.cn/fyxw/256347.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