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随县县直学校2023年公开选调35名教师公告

共计1个岗位,招 若干查看此公告的职位列表
查看此公告的职位列表
基本信息
  • 发布时间:2023-08-02
  • 截止日期:2023-08-04
  •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 所属省份:
    湖北
    工作地点:
    随州
  • 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栏目分类:
    中小学校,湖北机关事业,湖北中小学
  • 需求学科(供参考):
    详见正文
公告详情

因工作需要,拟面向全县公开选调35名专任教师到随县炎帝学校、烈山湖学校任教。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选调岗位详情见《随县县直学校2023年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选调教师条件

(一)选调教师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奉献精神;

3.班级管理经验丰富,教学教研成绩突出;

4.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及以上);

5.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6.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7.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8.持有所报考岗位学段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

9.具有所报考岗位学科2年以上的教学经历;

10.承诺服从统筹调配。

(二)选调对象

1.全县范围内工作满3年在编、在岗中小学校教师;

2.学历为本科及以上;

3.年龄在40周岁以内(1983630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取得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获得省级及以上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荣誉;取得高级职称)可放宽到45周岁(1978630及以后出生)。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报名资格

1.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未满服务期的;

5.其它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选调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范围:各镇场中心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2.目前尚在县直学校借用的教师,可回原籍参加报名;3.报名时间及地点:84,随县教育局801室;

4.符合选调资格的人员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纸张规格为A4),所有复印件需本人签字,并以中心学校为单位报送;

1)《随县县直学校2023年公开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并签订《诚信承诺书》(附件2、附件3);

2)报名者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贴登记表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证明)、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证、教师职称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组织人员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三)组织笔试

1.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由县教育局发布公告,通知参加笔试,根据岗位报考情况,实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笔试时选调岗位原则上与报名人数比应达到13,笔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

2.笔试内容:当前时事、教育教学理论、政策法规等;

3.笔试卷面分为100分,时间为100分钟;

4.笔试时间:85上午9001040(开考后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点);

5.笔试地点:炎帝学校。

(四)组织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调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并在随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面试以试讲方式进行,面试考官实行异地选派,满分为100分。

(五)确定对象

按笔试40%、面试60%折算,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按选调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选调对象并进行选岗。如果综合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的优先,如果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

(六)组织考察

按规定对拟聘对象进行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师德及近三年教学质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按11的比例依次递补,组织考察。

(七)结果公示

考察合格名单报教师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随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八)完善手续

选调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个学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政策规定办理相关调动手续,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

附件:

1.随县县直学校2023年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表

2.随县县直学校2023年公开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

3.诚信承诺书

随县教育局

202382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zgsuixian.gov.cn/zwgk/zc/qtzd/tzgg/202308/t20230802_1130188.shtml

附件下载
公告热度
解锁详细分析
该公告在同类公告中的热度为 ***,目前已有 *** 对其非常感兴趣
更多热点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伯小乐官方微信(QQ交流群:)。
重要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