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庆城县2023年公开招聘60名学前教育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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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发布时间:2023-08-01
  • 截止日期:2023-08-09
  • 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
  • 所属省份:
    甘肃
    工作地点:
    庆阳
  • 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栏目分类:
    中小学校,甘肃机关事业,甘肃中小学
  • 需求学科(供参考):
    详见正文
公告详情

按照《教育部中央编办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师[2012]11号)精神,根据我县学前教育专业队伍的实际,拟为全县幼儿园公开招聘学前教育教师,以充实幼儿教育教师队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县共招聘学前教育教师60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社会公德。

3.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与高尚的师德,热爱幼教事业,服从工作安排。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肢体功能障碍,脸部无明显疤痕、胎记,无色盲色弱,无残疾,无口吃,无严重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病,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具有教师资格证,教学基本功扎实,综合素质高。

(二)资格条件:

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88730以后出生)。在公立幼儿园任教满1年以上且目前在岗的临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内(1983730以后出生)。

具有庆城县户籍(须在2023730日前已在庆城县登记落户)。

(三)有下列情形人员不能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过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或处罚的,或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等尚未作出结论的;

4.在各级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7.人事(学籍)档案审核中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不宜招聘的。

三、招聘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综合测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

1.报名时间:20238789(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庆城县教育局院内西侧一楼(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兴庆路36号,联系电话:0934-3205556)。

3.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庆城县2023年公开招聘学前教育教师报名表》,2寸近期正面免冠蓝底照片2张,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报告。

无教师资格证人员,需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原件及复印件。

持在职学历人员,需提供低一级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县教育局会同县人社局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束后,由县教育局通知合格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凡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报名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

(三)综合测试。本次招聘工作按照笔试、面试两个环节进行。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如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1.5:1比例,直接进入面试环节。末位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在庆城县综合门户网站公布。

2.面试。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1.2的比例确定。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专业技能等教学基本功及才艺展示。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不予录取。

3.综合测试成绩公布。综合测试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在庆城县综合门户网站公布。

综合测试成绩末位出现并列时,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按综合测试成绩排序顺延递补。

(五)公示聘用。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庆城县综合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被举报者,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有关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已就业人员须在公示结束后一周内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人事)关系,并提供相关证明。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或不能按时提交相关证件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管理及待遇

(一)实行聘任合同制管理

本次招聘的学前教育教师为临时聘用人员,不占编制,不具有正式国家干部职工身份。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期3年,并报县教育局备案。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如不胜任工作、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违反聘用合同规定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解除聘用合同。县教育局每年对聘用人员工作业绩、遵章守纪、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满后,县教育局根据全县教育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情况决定是否续签,不予续签的,自动解除聘用合同。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由县财政承担,聘用后实行月薪制。聘用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职称工资三部分构成:

1.基本工资:专科学历2500/月,本科学历2600/月,研究生学历2700/月。

2.工龄工资:以初次聘用之日起计算,满1年后开始享受工龄工资,工作每满一年,月工资增加50元。在其他单位的工作年限不合并计算工龄工资。

3.职称工资:享有职称晋升权利。职称晋升后发放奖励性资金:初级200/月,中级400/月,高级600/月,正高级1000/月。

4.养老、工伤保险等待遇由县财政和个人按相关规定分别承担。

五、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者,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

3.在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及考试期间,所有报名人员要严格遵守纪律,凡是不服从安排管理的,现场取消相关资格。

4.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在庆城县综合门户网站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并保持通信畅通,因通信不畅或未及时关注招聘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人社局、教育局共同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934-3205556(县教育局)

附件:庆城县2023年公开招聘学前教育教师报名表.docx

庆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庆城县教育局

2023729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chinaqingcheng.gov.cn/zwgk/zfbmxxgk/zfgzbm/38rsj/fdzdgknr74/rsj-zkxx/content_13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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