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高中及城区学校教师调配交流工作,建立公正公平公开的选拔制度,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在编在岗教师中遴选部分教师到高中及城区学校工作,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教师法》、《溆浦县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细则》等政策法规为依据,积极稳妥地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在全县范围内推行教师能进能出、竞争上岗的用人机制。
二、选调岗位及人数
共计80个岗位,具体见附件1-2
三、选调条件及要求
选调对象为2022年我县在编在岗的农村教师,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现实表现: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责任心强,近三年来教育教学效果好,业绩突出,年度考核达合格及以上等次。
2.教师资格证:具备与所报学段层次相同或以上教师资格证。
3.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报考语文岗位的,须二级甲等及以上等次。
4.教学成绩:近三年所任教学科(统考科目)成绩(人平分)进入全县前三分之一名次。
5.身体:身体健康,能充分胜任申报岗位的教育教学工作。
(二)专项条件
1.报考高中教师岗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②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二项必须与报考岗位相符;
2.报考初中教师岗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②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必须有一项与报考岗位相符;
3.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②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必须有一项与报考岗位相符。
(三)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我县自主招聘、省特岗计划招聘及公费师范毕业生等现所在岗位服务年限未满5年(公费师范本科毕业生为6年)、县外调入不满3年人员、卢峰镇辖区及城区县属学校(幼儿园)在编教师、全县挂牌督战学科的任课教师、尚未解除党(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不能报考。
四、选调程序及方法
1.发布信息
通过溆浦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p.gov.cn/)、红网溆浦站(https://xupu.rednet.cn/)等网络媒体手机微信发布公告。
2.报名
①报名时间:
②报名方式:
登录人事招聘服务平台(http://www.jobgov.com)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线下(所在学校、督学办)、网上进行资格初审,笔试后聘用前资格审查现场确认(教育局复审)。
③报名要求:
第一、报考人员在
第二、资格审查贯穿本次选调考试工作的全过程,在选调考试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选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本次考试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步进行,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
笔试后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教师进城选调公告和选调岗位计划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任。
第三、报考人员应严格按资格初审要求,上传经所在学校、督学责任区初审后签字盖章的《溆浦县高中及城区学校教师选调考试资格审查表》、本人近期免冠2寸(35×
第四、网上报名后,报考人员不能修改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每个岗位选调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时,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核减选调计划。
3.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成功、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请于
4.疫情防控
针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实际,考生进入考场前需达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及要求,并按要求提供证明及参加体温检测。
为维护全体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的健康权益,教育局可能根据疫情形势在必要时调整疫情防控方案,考生必须按要求配合完成疫情防控工作,并在招考各环节按要求佩戴好口罩。
5.考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时量为120分钟。
时间:
地点:县城学校,详细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从事相应学段学科教育教学所具备的专业知识(90分)、教育理论(5分)及教育政策法规(5分)等,合卷,100分制。
参考凭证:持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三证,自备口罩,扫场所码、出示行程卡须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无异常(低于
笔试成绩查询:
报名人员如对笔试成绩有疑问,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查分申请书到溆浦县教育局人事股申请查分。受理查分申请的时间为
6、资格复审
时间:
地点:溆浦县教育局
对象:根据考生报考学段学科,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资格审复审对象,出现并列名次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当专业成绩相同时,学历高者优先;当学历又相同时,教师资格证层次高者优先;当教师资格证层次再相同时,年龄大的优先。
资格复审须提供以下资料:
经所在学校、督学责任区初审后签字盖章的《溆浦县高中及城区学校教师选调考试资格审查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学信网下载打印的学籍学历证明、普通话等级证、计算机等级证等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个人材料按花名册依次摆放)。
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提交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放弃,依次递补2次。
7、录取
拟录取人员名单在上述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实名举报。
8、选岗
经过公示无异议后,由县教育局依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公开选岗。当分数相同时,抽签决定择岗顺序。
时间:
地点:溆浦县教育局
9、办理调动手续
经领导小组审查后,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年度考核不称职者退回原单位。
拟选调对象必须服从岗位安排,选调岗位如没有拟选调对象相匹配的聘用岗位,将降级(降职)聘用,不愿意降级(降职)聘用的,视为放弃,放弃后出现的空缺不予替补。
五、其他
我县高中及城区学校教师选调实施过程中,具体工作安排及相关信息在溆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p.gov.cn/)、红网溆浦站(https://xupu.rednet.cn/)及相关微信群里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应及时查询。同时,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信息务必准确。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此方案解释权归溆浦县教育局。
附件:城区学校教师选调附件1-3.xls
溆浦县教育局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http://www.xp.gov.cn/xp/c110097/202207/f947b9d9867741d99a608a97d3705f0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