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司法局关于2022年4月遴选淄川区法律专家库成员和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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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发布时间:2022-04-26
  • 截止日期:2022-04-26
  • 学历要求:博士研究生及以上
  • 所属省份:
    山东
    工作地点:
    淄博
  • 报名方式:
    邮寄
    栏目分类:
    政府与事业单位,山东机关事业
  • 需求学科(供参考):
    详见正文
公告详情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发[2021]33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鲁办发[2017]49号)、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的《山东省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办法》(鲁法委发[2021]4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启动淄川区法律专家库成员和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成员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法律专家库入选范围

各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党校、律师事务所、区直有关部门等机构中,从事宪法与行政法学、法理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党建领域等学科的法学专家、法律实务和党务工作者。

对于具有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土地资源管理、经济发展、城乡建设、科技教育、投融资、信访维稳、股份改制、金融证券、合同纠纷、涉外事务、党内法规等党委、政府涉法事务处置经验的优先考虑。

二、法律专家库入选标准

(一)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受过系统的法学专业教育,具有较高专业理论水平或丰富实务经验,在所从事的教学、研究、实务等领域有一定影响和经验的专家学者,或者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的律师;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纪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党纪、政纪、法律和行业等相关处分;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博士学历或在专业领域内有一定影响的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法律专家库成员遴选程序

(一)报名

符合条件的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纸质材料一式贰份,电子版彩色PDF一份):

1.登录淄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下载《淄川区法律专家库人选报名表》并如实、准确填写,粘贴2寸近期免冠彩色红底照片;

2.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律师执业证、职称证书、荣誉证书、研究成果等能够证实符合入选条件的资料复印件;

3.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

报名时间截止至2022426(以当地邮戳为准)。报名材料以信函方式寄送,不受理现场报名,材料概不退还。

上一届淄川区法律专家库成员(含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应当重新申报。不申报的,视为自动退出。

(二)初审

区委、区政府有关部门组成评审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综合考虑报名人员学历、履历、专业,在有关专业领域的影响及个人职业操守,并考虑年龄结构、行业比例等因素,确定拟入选淄川区法律专家库人员名单。

(三)公示

区司法局通过淄川区政府门户网站,将拟入选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日。期满无异议的,区司法局正式向社会公布入选人员名单,建立本届淄川区法律专家库。

四、法律顾问委员会成员遴选程序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鲁办发[2017]49号)和《淄博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施细则》(淄办发[2017]72号)等规定,结合区委、区政府工作需要,评审小组从法律专家库中遴选若干符合条件的律师和专家,经过评审等程序,报区委、区政府批准后,聘任为法律顾问。

五、其他事宜

整个遴选工作坚持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

规定进行,确保公平公正。报名者要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

联系人:沈艳冰联系电话:0533—5165095

联系地址:淄博市淄川区文汇街3号(淄川区司法局)

邮编:255100

报送邮箱:sfjxzzfjd2022@163.com

淄川区法律专家库人选报名表.docx

淄川区司法局

2022419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zichuan.gov.cn/art/2022/4/19/art_4627_22795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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