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浦江县2022年公开招聘65名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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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发布时间:2022-09-08
  • 截止日期:2022-09-15
  • 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
  • 所属省份:
    浙江
    工作地点:
    金华
  • 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栏目分类:
    政府与事业单位,浙江机关事业
  • 需求学科(供参考):
    详见正文
公告详情

根据全市统一部署,为充实浦江县社区工作力量,提升专职社区工作者素质,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6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户籍条件:浦江县户籍人员,或高校录取时户籍在浦江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或非浦江户籍在浦江县机关部门、县属各单位、乡镇街道、社区工作签订劳动合同、社保缴纳一年以上的人员;研究生以上学历不限户籍。户籍、社保缴纳计算时间截止到公告之日止;

2、年龄条件:40周岁以下(198195以后出生),性别不限;

3、具体岗位、学历条件、报名材料、资格审查材料等详见附件1,加分项目详见附件3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受过刑事处罚的;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所规定的处分影响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责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其他不宜报考的。

二、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选岗、办理聘用手续。

三、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2914-20229158:30113014:30-17:30

报名地点:浦江县环城西路182号(浦江县民政局一楼会议室)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按照附件1“报名材料”中要求,提交纸质材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资格审查:由县民政局对已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报名的基本条件和加分项目等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未通过的人员说明理由。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内再次报名。

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并在浦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如需委托他人参加资格审查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被委托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委托书。

考生加分情况在浦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五、考试办法

1、笔试:

笔试时间:2022917(周六)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浦江县第四中学(浦江县浦南大道266号)

综合科目一门。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内容各占50%。满分100分。

笔试范围:综合基础知识具体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时政热点(20219月—20228月)、法律常识、行政管理、公文写作、自然常识、科技常识等内容,专业知识具体包括社会工作综合能力、社会工作实务、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2、加分项:加分内容和加分评分标准具体见附件3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和加分项两者合计分按照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满分为100分。

4、总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项分数)×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五、体检、考察

在考生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不低于招聘名额1:1.5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小数取整)。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相应职位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六、公示、选岗、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对拟聘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录取通知书到相关街道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七、其他

1.本次公开招聘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请所有考生按照附件4《浦江县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考试疫情防控指引》的要求配合防疫工作。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2.如总成绩相同,具有党员身份的排名在前,同是党员或非党员的以笔试成绩高低,先后排名。本次考试涉及成绩计算的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办理聘用手续前遇放弃资格的,或无正当理由、未经用人单位同意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或拟聘公告半年内本次招聘岗位缺编的可在此次相应岗位体检合格人员中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为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部门无关。

4.根据省人力社保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及《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规定,考生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纳入征信体系。

5.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总成绩、体检入围人员及体检结果、拟聘用人员公示等信息均在浦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j.gov.cn)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查询并保持手机畅通。

6.根据省委办、县委办文件精神,专职社区工作者要持证上岗,否则合同期满后不得续聘,本次招聘录用人员须在2025年前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否则合同期满后不再续聘。

7.咨询电话:0579-84104267

附件:1.2022年浦江县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岗位及要求.docx

2.浦江县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3.加分项目审批表.docx

4.浦江县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考试疫情防控指引.docx

浦江县民政局  浦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96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pj.gov.cn/art/2022/9/6/art_1229198431_591027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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