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泰来县2022年8月面向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征集回泰工作意愿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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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发布时间:2022-08-25
  • 截止日期:2022-08-31
  • 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
  • 所属省份:
    黑龙江
    工作地点:
    齐齐哈尔
  • 报名方式:
    电子邮件
    栏目分类:
    政府与事业单位,黑龙江机关事业
  • 需求学科(供参考):
    详见正文
公告详情

为进一步拓宽人才引进渠道,凝聚、储备优秀人才,不断优化机关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县委要求,决定从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征集回泰工作意愿,开展“成手人才”选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泰来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含聘干)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党忠诚老实,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具有较好的道德品行。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模范遵守社会公共道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自觉抵制各种不文明行为,敬业奉献、诚实守信。

(二)基本资格

1.年龄35周岁以下,1987823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副高级以上职称和急需岗位人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2823日以后出生);

2.参加工作时间满1年以上(含试用期),有最低服务年限的,需服务期满;

3.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教师类选调人员需具备国家规定的合格学历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

4.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自愿接受组织人事部门工作安排和岗位调整。

(三)不得选调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正在接受立案侦查或审查、组织处理影响期未满的;

2.试用期未满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档案存疑、无法认定清楚的;

5.法律及法规规定的因其他特殊情况不适宜参加选调的人员。

三、工作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为823日至831日,逾期不予受理。

2.采取网上报名形式,有意向且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人员,教师类人员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回泰工作意愿征集表(教师)》,医护类人员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回泰工作意愿征集表(医护)》,其他人员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回泰工作意愿征集表(机关事业)》(详见附件123),手写签名后扫描或拍照形成电子文档。

其他报名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本人学历毕业证书(带学校钢印页)、教育部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

②干部档案信息核查确定的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加盖单位公章);

③教师类人员提供教师资格证书。

以上报名材料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tailairencai@163.com,咨询联系电话:0452-8220095

报名及咨询服务时间:

工作日0830-11301400-1730

(二)双向选择

报名人员信息经初步审查符合选调资格的,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回泰工作意愿信息库”。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全县各缺员单位用人需求及岗位要求等情况,开展符合条件人员与接收单位双向选择。符合同一岗位条件的人数较多时,择优比选。教师类人员,采取面试试讲形式对报名人员进行比选;医护类人员,采取面试形式对报名人员进行比选;其他人员择优比选具体方式根据报名人数决定。双向选择匹配成功后,由报名人员按要求提供所在单位、所在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调动相关证明。

(三)考察

根据双向匹配结果,等额确定考察对象,教师类人员由泰来县教育局组织考察,医护类人员由泰来县卫健局组织考察,其他人员由泰来县委组织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到拟考察人员原单位深入了解其德才素质和工作表现等情况。考察不合格人员,取消选调资格,并按照择优比选结果进行递补1次。

(四)调动

考察合格后,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分别办理相关手续。调档(商调)函发出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动手续。因调动人员的原因逾期者,视为放弃。

四、其他事项

(一)选调工作在编制、职级职数、岗位有空缺的前提下,立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干部队伍建设需要开展。选调人员到岗后,与本县在编在岗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享受同等待遇。行政单位人员为领导职务的,套转为相应职级,非领导职务的,职级保留不变;事业单位人员职称岗位,实行有岗参与竞聘,无岗高职低聘。

(二)选调工作严格按照人才引进原则开展,确保公平、公正、公开。报名人员提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回泰工作意愿征集表》,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始终,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弄虚作假或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责任由报名人员自负。

(三)本公告由中共泰来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附件:1.《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回泰工作意愿征集表(教师)》

         2.《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回泰工作意愿征集表(医护)》

         3.《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回泰工作意愿征集表(机关事业)》

中共泰来县委组织部

2022823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tailai.gov.cn/pages/630447731d41c83a5dcc4df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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