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学化学学院(应用化学研究所)2023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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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发布时间:2023-08-24
  • 截止日期:详见正文
  • 学历要求:博士研究生及以上
  • 所属省份:
    新疆
    工作地点:
    乌鲁木齐
  • 报名方式:
    站内投递
    栏目分类:
    高校招聘,新疆高校
  • 需求学科(供参考):
    专业未分类
公告详情

一、学院发展历史

新疆大学化学学院前身为成立于1953年新疆学院的生化系。2000年,原新疆大学化学系、新疆大学应用化学研究所和新疆工学院化工系合并组建成为新疆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0206月在新疆大学应用化学研究所基础上整合成立了新的化学学院。学院瞄准化学学科发展前沿,以国家和自治区重大需求为导向,以新疆优势能源资源清洁高效转化与高值化利用为目标,以综合改革为动力,以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为核心,以师资队伍建设为重点,以创新平台建设为保障,创新体制机制,凝聚优势资源,汇聚高水平创新人才,力争建设成为适应国家和新疆战略发展需要的、具有特色的高水平研究型学院。

二、学科发展方向和特色亮点

化学学院承担化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博士学位授权点及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建设。目前化学为国家双一流重点建设学科,也是ESI全球前1%学科。围绕化学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和化学学科的发展方向,设有三个研究所和一个中心(无机与功能材料研究所、物化与绿色催化研究所、有机与天然产物化学研究所、分析与现代测试中心)。其中分析与现代测试中心作为大型仪器设备公共服务平台,仪器设备总值近亿元,面向校内外开放,提供科技服务。

三、教学科研团队

化学学院现有教职员工71人,平均年龄39岁,其中具有正高级职称24人、副高级职称26人。其中柔性引进院士1名,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4人,国家百干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律贴专家3人,入选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教育部跨世纪/新世纪优秀人才、自治区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自治区青年拔尖人才、自治区杰出青年、优秀青年等各类人才计划20余人。该团队为教育部创新团队,也是全国首批“黄大年式”教师团队。

四、现有科研平台

学院现有1.8万平方米的实验室大楼,拥有省部共建碳基能源资源化学与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煤炭清洁转化与煤基碳材料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能源材料化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先进功能材料自治区重点实验室、新疆环境功能材料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研创新平台。

五、近年成果

学院围绕新疆优势特色矿产资源的高效开发和综合利用,在煤基碳材料、煤炭催化转化等领域,形成了一定的优势和特色,取得了系列创新性研究成果。近五年,承担各类科研项目300余项,经费超亿元;获自治区自然科学一等奖2项,二等奖2项,自治区科技进步一等奖3项,二等奖1项;先后在J.Am.Soc.Chem.,Angew.Chem.Int.Ed.,Adv.Funct.Mater.,NanoEnergy,J.Mater.Chem.A,ACSAppl.Mater.Inter.,Small,Chem.Sci,Carbon,Chem.Commun.,J.Org.Chem等被SCI收录论文400余篇。

六、未来发展方向

基于新疆丰富的煤炭、油气、石墨等矿产资源,围绕国家能源发展战略,以新疆碳基能源资源清洁高效转化与高值化利用为目标,以“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技术突破”四位一体创新能力提升为根本任务,围绕碳基能源资源化学基础、碳基功能材料、碳基能源资源催化转化三个特色研究方向开展科学研究,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服务于新疆化工及新材料等产业的发展。

七、招聘要求

(一)招聘对象

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工作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有志于扎根边疆建功立业,服务新疆经济社会发展。

·高层次领军人才

国家级杰出人才,在国内外著名大学、研究机构担任教授及相当职务,或承担国家科技任务、产生重要学术成果,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引领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其他相当及以上学术水平学者。

·学科带头人

在学术界或行业领域有较大影响,学术造诣高,胜任核心课程讲授工作,在所从事学科领域的研究成果突出,对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有较强的团队领导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具有协助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具备成为领军人才的潜质。

·学术骨干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胜任核心课程讲授工作,具有广阔的学术视野和创新思维,近5年,具有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经历并取得有重要影响的系列学术成果,能对学科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青年优秀人才

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岁,潜心学术、勇于创新,具有学术前沿领域研究工作经历,已取得代表性研究成果。根据现有学术水平和科研潜力分ABC三类。

·团队英才

团队带头人需达到学科带头人及以上条件,具有博士学位的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相关研究能够对促进学校学科建设发挥重要推动作用。

(二)引进待遇

高层次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和团队英才的薪酬、科研启动经费、住房待遇、团队建设及科研条件等面议。

学术骨干:(1)薪酬:享受待遇期内(三年)税前年薪不低于30万元/年,其中专项津贴20万元/年;(2)科研启动经费:根据情况由学院(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研究配套,对学校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经费“一事一议”;(3)住房待遇:安家费45万元,提供周转房一套(免租金,居住两年)或按照优惠价格提供人才保障房(80-100m2)一套;

青年优秀人才:(1)薪酬:享受待遇期内(三年)税前年薪15-25万元/年,其中专项津贴7-15万元/年;(2)科研启动经费:根据情况由学院(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研究配套,对学校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经费“一事一议”;(3)安家费25-35万元,提供周转房一套(免租金,居住两年)或按照优惠价格提供人才保障房(80-100m2)一套;

(三)职称评聘

已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到校工作后即按原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取得博士学位后有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者,到校工作当年可参评副教授,符合条件者授予资格并正式聘任;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取得博士学位后工作经历不满一年的,到校工作当年享受副教授工资待遇(国家规定工资标准),次年可参评副教授,符合条件者授予资格并正式聘任。

(四)其它待遇

学校为引进人才子女安排基础教育阶段的入学入托,配偶符合学校相关条件者妥善解决工作;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申报国家及自治区相关人才支持计划。学院为引进人才在职业发展路径、办公室和实验室配备、团队建设、职称晋升、研究生导师聘任及研究生招生等方面给予全方位支持和保障。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华瑞街777号新疆大学(博达校区)化学学院

邮编:830017

新疆大学主页:http://www.xju.edu.cn

学院主页:http://chemistry.xju.edu.cn/index.htm

分管领导:郭老师0991-2111637  jxguo1012@163.com

人才专员:刘老师0991-2111636  liujm@xju.edu.cn【快捷投递: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岗位+毕业学校+本人姓名+高校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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