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中心医院(开封市第一人民医院)坐落于八朝古都开封市鼓楼广场北
医院现有职工22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333人,硕、博研究生39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6人,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3人,河南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3人,市政府津贴3人,国家级学术委员20人,省级学术副主委以上人员9人;省级学术带头人11人、市级学术带头人11人、市级创新人才9人、市级优秀人才8人,后备人才16人。
医院学科种类齐全,设86个诊疗专业,52个专业病区,注射疗法治疗三叉神经痛技术居国内领先水平。开放床位1800张,年门、急诊病人66万余人次,出院病人5.2万余人次。
医院已发展形成“一院六区”发展格局,分别是总院区、五福路院区、口腔医院院区、眼病医院院区、东院区、新院区六个院区。
根据我院用人需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上级部门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学历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共计引进152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工作人员,具体拟引进专业、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2023年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开封市中心医院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7.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按同等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条件说明
1.《2023年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开封市中心医院岗位信息表》中条件表述的“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特指2021年、2022年、2023年3年内毕业的高校毕业生。
2.“年龄”设置不应出现“*周岁或*虚岁”的表述,统一表述为“*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年龄”表述中的“*年1月1日以后出生”和“学历、学位”表述的“及以上”均包括“含”。
4.条件设定中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业目录与研究生专业目录不一致的同类专业,可视为相近专业报考。
5.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三、信息发布及咨询
本次招聘信息在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http://rsj.kaifeng.gov.cn/)及开封市中心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0378-120.com/)发布。
后续招聘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凡各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咨询电话:0371-25673637/25672638。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程序包括提交报名申请、查询初审结果、报名确认、打印准考证4个环节;每名应聘人员限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
(一)提交报名申请。报名时间是
(二)应聘资格审查。负责报名及资格审查的招聘单位及时对报名申请和上传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在2日内提出初审意见。
(三)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于
(四)报名确认及网上缴费。已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
(五)收费标准。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应聘人员按每人每科3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免缴笔试考务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后,于
免缴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携带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相关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
(六)打印准考证。已确认缴费的应聘人员,于
(七)相关要求。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于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卫生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卫生类专业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综合类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2.时间安排。笔试时间为
上午9:00-10:30《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5:30《公共基础知识》或《卫生类专业知识》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证。
3.加分政策。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12]3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文件规定,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聘,报考开封市级各类事业单位的可在笔试总成绩上增加5分。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通过公开招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加分提供材料,大学生村官提供材料:(1)本人任职所在的县(市)组织部门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县××乡××村任××职务,任职期限为××××年××月至××××年××月。(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原件、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2)本人入伍通知书。(3)本人退伍证。(4)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
4.笔试总成绩计算: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或卫生类专业知识成绩)×50%+政策加分。
5.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可登录原报考网站查询。
(二)面试资格确认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有缺考、违纪或一科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面试资格确认时间、地点详见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请考生注意上网查阅相关考试信息,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等相关网站会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应试者根据面试资格确认的要求,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笔试准考证和有关证明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注:7月份之前组织开展面试资格复审的单位,针对2023年7月份毕业生所在学校没有办理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可由考生所在学校出具证明材料,正常面试,在用人单位聘用前仍没有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将不予聘用)。应试者是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需要工作经历岗位的,应试者需同时提供相应的单位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单位缴纳社保记录证明。
应试者通过面试资格确认后,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应试者须按照《面试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资格确认时,发现应试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面试资格确认时,同一招聘岗位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的,从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面试
根据不同类型岗位需求,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具体专业技能测试方式由各用人单位及主管局委确定,并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组织实施。专业技能测试和结构化面试满分均为100分。面试中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均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面试要求全程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及时在相关网站公布总成绩。
参加面试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未达到1:1的),组织现有的应聘人员面试。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直接考核招聘的,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
六、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应当提交《入职承诺书》方可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体检出现不合格的,依据考生总成绩按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体检、考察工作由本系统或本单位组织实施)。
七、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市直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范围分别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视其放弃聘用资格,按照《入职承诺书》予以处理。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的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被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在报名、考试、阅卷、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以及试用期间和岗位聘用后,查明有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作为今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并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开封市纪委监委全程监督。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71-23666671,开封市卫健委0371-23861511。
九、其他事项
1.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按照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执行,具体按以下原则掌握: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学科)门类的,即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和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专业类或一级学科的,即该专业类或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专业或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对于专业目录、学科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境外留学专业,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岗位专业需求等综合判断。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重复报名、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微信公众号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附件12023年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开封市中心医院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2023年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笔试考试大纲.docx
开封市中心医院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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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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