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教育处职员

面议
北京 本科 1人 2023-01-06发布 查看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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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详情
基本信息
职位名称:宣传教育处职员
职位类型:其他政府与事业单位岗
工作地点:北京
招聘人数: 1
报名方式:网上系统
截止时间:2023-01-30
用人部门:中国科协培训和人才服中心
其他要求
学历要求:本科
需求专业:
哲学,,中国语言文学
该需求专业仅展示一级学科
岗位职责
1.负责各类党建宣传等综合材料的撰写;2.负责各类活动宣传工作的策划和落实,参与文稿的撰写。
任职要求
专业要求:哲学、文学
其他说明
应聘人员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工作态度积极,事业心、责任感强,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服务意识;
4.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等相关资格条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报考高层次人才岗位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2月1日(含)以后出生者);其他岗位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2月1日(含)以后出生者)。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其他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
2.文字能力强,熟悉新媒体宣传工作模式,可以独立完成宣传文稿的撰写,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3.具备2年及以上党建(宣传)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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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