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说明
(一)政治素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品德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吃苦耐劳,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二)业务素质: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热爱社区工作;能较好地掌握有关政策、法规,有一定的社区工作专业知识,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三)文化素质及年龄要求: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4月11日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2年4月1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4月11日及以后出生);
3.退役军人、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1年(截止2023年4月11日)以上且仍在岗的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2018年4月11日以来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4月11日及以后出生),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职)。
(四)选聘岗位详见《选聘岗位一览表》,限望谟县户籍(或望谟县生源):指截至2023年4月11日前具有望谟县户籍或《居民身份证》号为522326开头的。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
(六)必须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详见《选聘岗位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