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说明
1.具有望谟县户籍(配偶为望谟县户籍的可放宽到黔西南州内户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熟悉现代化办公基本操作,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汉语言文学、新闻宣传、计算机、交通运输等领域专业,有社会实践经验者优先聘用。
3.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心理素质;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强的心理耐受力,能吃苦耐劳。
4.具有应聘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5.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