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自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中央和省州县委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3.认同经开区园区发展愿景及战略目标,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工作计划组织能力和专业素养;善于沟通协调、推动落实,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改革创新精神,工作实绩突出。
4.品德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依法办事,求真务实,团结协作,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7.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