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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详情
基本信息
职位名称:辅导员岗
职位类型:辅导员岗
工作地点:四川成都
招聘人数: 若干
报名方式:站内投递
截止时间:详见正文
用人部门:成都工业学院
任职要求
应聘程序:
1.请根据本公告的招聘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成都工业学院人才引进申请表》(详见附件)并发送到邮箱,如有问题请于工作日致电87992383咨询(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岗位+毕业学校+本人姓名+高校人才网【快捷投递: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
2.应聘者提交的信息和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环节,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
引进待遇:
享受安家费22万元,科研启动费3万元的引进待遇,服务期不少于6年,引进后须在辅导员岗位上工作至少3年。
招聘方式及管理:
本次招聘的引进人员按照“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为使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才引进人员按照成都工业学院人才引进管理办法等文件管理。
其他说明
(一)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师德师风,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规定的有过性侵违法犯罪记录者。
9.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备注:应聘人员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素质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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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