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员(女)

面议
江苏南京 硕士研究生 10人 2023-05-26发布 查看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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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详情
基本信息
职位名称:辅导员(女)
职位类型:辅导员岗
工作地点:江苏南京
招聘人数: 10
报名方式:网上系统
截止时间:2023-06-06
用人部门:南京林业大学#
其他要求
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
需求专业:
专业不限
该需求专业仅展示一级学科
岗位职责
从事一线学生管理工作
任职要求
女性,要求入驻女生学生公寓。纳入编制管理。
其他说明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一线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
(四)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5年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的,放宽至40周岁(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六)要求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社会人员。已经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国(境)外留学人员已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七)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要求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12个月)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包括: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党团组织)主席(书记)、副主席(副书记)或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党团组织)主席(书记)。出具的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2.有1年(12个月)及以上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须有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证明)。
3.有3年(36个月)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须有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和单位党组织证明)。
所有招聘岗位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
(八)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所有岗位招聘对象为“社会人员”,录用人员需能够按“社会人员”身份办理入职和进编审批手续。
(九)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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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