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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详情
基本信息
职位名称:工作人员-抚松林区基层法院
职位类型:其他政府与事业单位岗
工作地点:吉林长春
招聘人数: 2
报名方式:其他
截止时间:详见正文
用人部门:吉林省长春林区中级法院
岗位职责
(一)协助法官做好庭前准备工作;(二)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三)做好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四)配合法官进行调查取证;(五)协助法官校对、送达法律文书和收转诉讼材料;(六)整理、装订、扫描、归档卷宗材料;(七)配合法官操作办公信息系统、审判管理系统等软件;(八)完成其他审判辅助工作和综合事务性工作。
其他说明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7月31日至2004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5.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专科学历,专业不限;
6.报考长春林区中级法院机关的应为吉林省户籍;报考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的应为吉林地区户籍;报考江源林区基层法院和抚松林区基层法院的应为白山地区户籍;
7.掌握书记员岗位必备的业务技能;
8.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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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