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说明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21日至2004年7月21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节点均以7月21日(含)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6.绿园区已辞退代课教师报名条件:2012年2月25日以前,在长春市绿园区乡(镇)中小学有工作经历,具有与岗位相对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证书》(简称《教师资格证书》),在长春市绿园区已进行代课教师身份确认的教师(尚未申报确认的,必须提供2012年2月25日以前,在长春市绿园区乡(镇)中小学工作满3年以上的证明身份的原始材料和证明教龄的原始材料,报考年龄放宽至女55周岁以下(1967年9月30日后出生),男60周岁以下(1962年9月30日后出生),方可允许报考。
7.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二)岗位条件
1.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其他条件(代课教师不受此项条件限制)。详见(附件1):《2022年长春市绿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1号公告)。
2.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设定,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审核、解释。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服务期限已满或无服务期限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或有用人权限部门同意,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