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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详情
基本信息
职位名称:综合管理11
职位类型:工作人员(综合类)
工作地点:山东淄博
招聘人数: 2
报名方式:网上系统
截止时间:2023-07-09
用人部门:淄博市周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其他说明
一、招聘范围
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高校毕业生。
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岗位,招聘范围为2023年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2021年、2022年)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7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7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计算以身份证记载为准;
(四)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方向等要求;
暂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及材料的2023年毕业生和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采取“诚信+容缺”的方式,承诺在要求时限内取得相关证书及材料的,可以容缺报名。2023年毕业生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报名符合条件的岗位。对虚假承诺、认证不符的,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时限要求:2023年毕业生的相关证书及材料一般应在2023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时限可适当延长,最多不超过2个月。其他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条件。
(五)具有良好的品行;
(六)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下同)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下同)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现役军人、具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须回避情形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3年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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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