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任教师/师资博士后-经济法学(含金融法)、商法学、环境与社会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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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博士研究生 3人 2023-06-29发布 查看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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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详情
基本信息
职位名称:专任教师/师资博士后-经济法学(含金融法)、商法学、环境与社会法学
职位类型:专职教师/教学科研岗
工作地点:上海
招聘人数: 3
报名方式:站内投递
截止时间:2023-11-30
用人部门:华东政法大学
其他要求
学历要求:博士研究生
需求专业:
法学
该需求专业仅展示一级学科
岗位职责
详见公告正文
任职要求
应聘材料
(1)应聘师资博士后、专任教师
下载并填写附件2中的《华东政法大学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上学术代表作扫描件。邮件主题请标明“应聘学院(部)+岗位+姓名+毕业院校+高校人才网”。
同时请2-3知名专家发送推荐信到邮箱,推荐人一般为博士期间导师、博士后期间合作导师、硕士期间导师、海内外正高级同行专家,推荐内容应全面客观反映在校表现、既有学术成果、水平及未来发展潜力,邮件主题请标明“被推荐人姓名+毕业院校+高校人才网”。【快捷投递: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
(2)高层次人才引进
下载并填写附件3中的《华东政法大学高层次人才登记表》。
其他说明
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师德高尚、品行端正、治学严谨、学风正派,具有团队精神、创新意识。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背景和资格,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3.具有良好的学术背景、学术造诣、学术发展潜力,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学术水平和教学科研能力。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学校招聘和人才引进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要求
1.教学能力要求:具备应聘学科的学习背景和教学能力,能够独立开设课程。
2.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潜力,在本学科领域有一定的学术积累。
3.可独立开设双语课程优先。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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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