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次人才

面议
上海 硕士研究生 18人 2023-08-24发布 查看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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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详情
基本信息
职位名称:高层次人才
职位类型: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
工作地点:上海
招聘人数: 18
报名方式:网上系统
截止时间:2023-12-31
用人部门:上海政法学院
其他要求
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
需求专业:
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公共管理,,戏剧与影视学
该需求专业仅展示一级学科
岗位职责
详见公告正文
任职要求
引进待遇:
依照我校人才引进的有关规定,人才引进费包括住房补贴、科研启动经费等,一人一策,根据个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未来的发展潜力,相关待遇具体面议。

应聘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所有岗位招满即止。
2.应聘方式:
应聘人员可通过自荐、专家推荐与相关学院接洽,登录上海政法学院网上招聘系统,【快捷投递: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进入上海政法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系统,按照要求填写有关简历,并上传有关佐证材料,本人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作出承诺。对于有意向来我校工作的应聘者,相关个人信息我单位将予以保密。
其他说明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师德高尚、品行端正、治学严谨、学风正派,具有团队精神、创新意识;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
2、学科带头人:具有卓越学术成就和影响力的国内外一流学者,或具有良好学术声誉和深厚学术成就的学科领军人才。
3、学科骨干:已形成稳定研究方向并取得系列高质量标志性成果,具备较强教学科研能力的青年学术人才。
4、拟应聘人才的研究方向应是我校学科专业建设所急需,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具有正高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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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