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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详情
基本信息
职位名称:法律服务岗位
职位类型:其他政府与事业单位岗
工作地点:广东深圳
招聘人数: 1
报名方式:电子邮件
截止时间:2023-02-28
用人部门:深圳市光明区司法局
岗位职责
1.提供法律援助等基础公益法律服务;2.提供光明科学城特色法治服务;3.组织公职律师进行业务培训,总结、交流工作经验;4.处理政府日常法律事务,提供相应法律意见及咨询服务;5.根据工作安排,担任政府法律顾问;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报名人员需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各招聘岗位对报考人员最高年龄、相关工作经历年限、取得相关职称和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有具体要求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前一天。
4.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说明
1.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律师执业证或法律职业资格证;
3.具备较强的写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4.具有党政机关法律事务经验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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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