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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详情
基本信息
职位名称: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岗
职位类型:工作人员(综合类)
工作地点:浙江杭州
招聘人数: 4
报名方式:网上系统
截止时间:2023-04-24
用人部门:中共浙江省纪委浙江省监委组织部
任职要求
(一)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24日后出生)。现为县一级及以上纪委监委(巡视巡察)、法院、检察院、公安、审计、财政、税务、金融等相关党政机关公务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4月24日后出生)。
4.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5.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其中还需具备2年以上县一级及以上纪检监察(巡视巡察)、法院、检察院、公安、审计、会计、财政、税务、金融等工作经历,是所在单位业务骨干。相关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3月31日。
6.身体健康等。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关说明
1.对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的要求,参考浙江省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2.对工作经历的认定,按劳动(或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
3.对身体条件的要求,采用浙江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4.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聘用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以及有其他不适宜招聘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其他说明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2.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3.具备2年以上县一级及以上纪检监察(巡视巡察)、法院、检察院、公安、审计、会计、财政、税务、金融等工作经历,是所在单位业务骨干(相关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3月31日);4.现为县一级及以上纪委监委(巡视巡察)、法院、检察院、公安、审计、财政、税务、金融等相关党政机关公务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4月24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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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