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说明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的纪律;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可先进行报名参加应聘,如被聘用,需在考核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否则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和取消聘用资格。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2022年贵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赴外招聘急需紧缺人才计划表》(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