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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详情
基本信息
职位名称:中职公共课教师—盘锦市
职位类型:中职教师岗(公共课类)
工作地点:辽宁盘锦
招聘人数: 若干
报名方式:网上系统
截止时间:2022-07-08
用人部门:盘锦市教育局
其他说明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年龄在18周岁—30周岁,即1992年6月30日(含)至2004年6月30日(含)期间出生。岗位另有说明的除外。
3.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国外或地区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才可报名。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并按足年足月计算。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除特殊说明外,年龄、工作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均以2022年6月30日为截止时间计算。
5.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一是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报名应聘。二是受疫情影响暂未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相应学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名应聘。
以上应聘人员,试用期内取得与招聘岗位、所学专业相对应的教师资格,中职专业课教师岗位要求聘用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如期未取得,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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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