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遴选对象
在花溪区公办中小学连续任教满两年(计算到2022年8月31日,即2020年9月1日前与花溪区各公办中小学或花溪区城南教育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岗体制外聘用教师。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3.符合遴选岗位要求:具有国家承认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报考岗位相应层次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具体学历的专业要求、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4年7月13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14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与报考岗位相适应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1年7月14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遴选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报考人员必须符合要求的工作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