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说明
(一)选调对象:报考县教学研究室职位的全县在职在编教师;报考城区学校职位的各乡镇在职在编教师,同一学校同一学科参加选调人员不得超过3人。
(二)选调方式:选调采取笔试与面试(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选调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为人师表,身体健康。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在乡镇学校服务满3年及以上(时间计算截止2022年9月30日,其中特岗教师接转后需再服务满一年),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可以放宽至45周岁(197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报考县教学研究室职位的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所学专业与报考职位一致,1年班主任或中层及以上干部(教育局及以上单位行文)经历。
(四)报考初中职位的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2年及以上初中教学经历,且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至少一样与报考职位一致,1年班主任或中层及以上干部(教育局及以上单位行文)经历。
(五)报考小学职位的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且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或现任教学科(学校出具证明)至少一样与报考职位一致,1年班主任或中层及以上干部(教育局及以上单位行文)经历。
(六)报考幼儿园职位的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选调考试:
1.违法违纪受党政纪处分在影响期内或尚未解除的;
2.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调查的;
3.近一年内违反职业道德或工作纪律被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的;
4.经人民法院决定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5.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的;
6.所任教学科教学成绩在全县教学质量监测中低于全县同级同科平均成绩80%的(毕业年级以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为准,其他年级以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为准,县教研室出具证明);
7.2021年和2022年省、市、县组织的各类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知识考试不合格的;
8.经“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报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