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教师

面议
广东韶关 本科 5人 2023-01-30发布 查看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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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详情
基本信息
职位名称:语文教师
职位类型:中小学普通教师岗
工作地点:广东韶关
招聘人数: 5
报名方式:网上系统
截止时间:2023-02-15
用人部门:韶关市教育局
其他要求
学历要求:本科
需求专业:
该需求专业仅展示一级学科
岗位职责
详见公告正文
任职要求
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语文)
其他说明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所学专业相符,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符,具体参考《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②专业相近
报考者所学专业(含海外学历学位)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相近但又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3)范围,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是否认定为相近专业以资格审查为准。
8.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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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