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说明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心农村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二)本人户籍在华蓥市内或常住地在永兴镇内或户籍从永兴镇迁出的,且能全日制在村(社区)工作的。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身份证出生年月1987年5月1日以后),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放宽至40周岁(身份证出生年月1982年5月1日以后,下同),退役军人文凭放宽至高中学历、年龄放宽至40周岁。
(四)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五)已在村上或者集体经济公司工作的,不受上述户籍、年龄、文凭等限制,需参加选拔考试,同等竞争。如不参加选拔考试,不再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