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说明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
3.具备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本科毕业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22日至2005年5月30日之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22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5月22日以后出生)。
5.本次招聘没有户籍限制。
6.具备招聘岗位相关要求及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1)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普通高校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截止报名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截止报名前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2)资格条件中“专业”要求参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7.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