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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优化村居干部管理机制,定岗定责定酬,推动依岗履职(优化村庄建制)

发布日期:2023-07-17 23:09:39 作者:杨文明 阅读量:11 收藏文章
【摘要】云南省玉溪市持续推进“定职、定岗、定责、定酬”为主要措施的村级组织大岗位制,提高村干部岗位吸引力,提升村居社会治理能力。


人民日报昆明9月29日电(记者 杨文明)吸引164名35岁以下大学毕业生回村任职,35岁以下村干部占23.1%……云南省玉溪市持续推进“定职、定岗、定责、定酬”为主要措施的村级组织大岗位制,提高村干部岗位吸引力,提升村居社会治理能力。


云南省计划年底前在全省完成大岗位制改革,通过定岗、定责、定酬的方式推动基层干部依岗履职。云南省强化财政统筹力度,建立村干部“基本报酬+绩效补贴+村级集体经济创收奖励”机制,不断强化村干部待遇保障。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招录乡镇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力度,不断拓宽优秀村干部发展通道。


云南省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全面推行村级组织“大岗位制”,通过设岗定责、强化激励,进一步加强村干部专业化建设。通过做实绩效考核,云南省将依据考核情况发放村干部绩效补贴,做到奖优罚劣、奖勤罚懒,避免干与不干、干多干少一个样,激发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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